首页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