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发生运营险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后,应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对管控措施进行完善改进。

因人员、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因素变化,台风、洪涝、冰雪等气象灾害和地震、山体滑坡、地质塌陷等地质灾害,或其他因素引起安全风险上升、管控效果降低、安全问题凸显时,运营单位应及时将风险预警和管控要求通知到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并完善风险数据库有关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