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运营单位应编制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包含可行性论证、设计文件、运营组织调整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运营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等对更新改造项目有关设施设备能力、资源共享、接口兼容、测试验证内容等进行系统性充分论证。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不中断行车、不降低乘客出行体验的更新改造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运营单位更新改造方案有关运营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情况、对既有线运营影响情况等内容的监督,以满足安全运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