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正常行车 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正常行车 第十八条 配属于不同线路的载客列车经停同一段运营线路,乘客可同站或同站台实现换乘的运行方式为共线运行。共线段接口站发车时,行车人员应确认发车进路与列车计划目的地的一致性。发车进路方向出现异常时,行车调度人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取消原进路后重新办理正确进路。共线段车站客运人员应根据列车运行方向做好导乘服务,保障安全乘降。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