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施工行车 第三十四条 运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组织各部门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落实请销点制度,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运营期间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运营时,行车… 第三十五条 对于设施设备调试、升级、更新改造等重大施工,运营单位应与设备供应商充分论证,组织制定施工方案,行车调度人员应审核施工方案,制定并组织落实行车保障措施。跨线施工、… 第三十六条 施工列车作业区域与相邻的施工区域应至少保持一站一区间间隔。跟随末班车运行的工程车,与前方运营列车应至少保持一站一区间行车间隔。因施工需要缩短安全间隔距离的,应经…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