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五章 贷款 第四十三条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0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贷款 第四十三条 银行、信用社发放贷款的本金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并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坚持按年、按季、按月结息。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