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表;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申请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退休证等;

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甲级资质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提交牵头承担并完成的相关规划业绩情况;申请乙级资质的,根据实际提交相关业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