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公告,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实地核查。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乙级资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将审批情况录入全国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管理信息系统。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