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