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条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指适用在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或者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的官方标志。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