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一条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2005)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