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规则,对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与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加强工作协同。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