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组织架构,严格授权审批。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内、外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年度或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