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十三条 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十三条 财政部按照因素法,根据当年预算和各地有关经济发展指标等分配特色产业资金。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