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2025年) 第一章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