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 第七十六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土地登记中依照本办法需要公告的,应当在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