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重点内容包括: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规划编制原则与指导思想;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 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