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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规划修改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可以依法组织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 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第四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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