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应当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是否必要;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
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和土地利用管理政策,是否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
主要指标安排是否合理、可行,与上级规划是否衔接,涉及增加规划指标的,增加的途径是否落实;
是否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实施措施是否落实了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
是否必要;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
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和土地利用管理政策,是否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
主要指标安排是否合理、可行,与上级规划是否衔接,涉及增加规划指标的,增加的途径是否落实;
是否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实施措施是否落实了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