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

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