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贷款筹借 第十八条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贷款筹借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对拟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应当组织评审。评审事项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