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有本规定第二十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