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国际航线经营许可 第二十一条 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国际航线经营许可 第二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航线的必要性分析; 经营航线的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航线市场分析、竞争性分析、经济性分析、安保现状等内容; 机队规模、可用运力情况、运营保障能力、安保保障能力、人员资质以及经营情况。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