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权资源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对于二类国际航线,符合航权规定且有两家及以上空运企业竞争同一航权的(含在飞空运企业申请增加航班量),根据国际航权资源配置原则和空运企业申报内容,依据四类指标予以综合评定:

消费者利益指标:主要评价空运企业运营国际航线为消费者带来的利益,包括始发地航点衔接性、目的地航点衔接性、始发地航班量、目的地航班量、目的国航点数、目的国航班量;

枢纽发展指标:主要评价空运企业运营国际航线对枢纽建设的贡献,包括基地航空公司、中转比重、枢纽地位、涉及国家及行业战略等政策扶持机场;

资源使用效率指标:主要评价空运企业持有的我国与所申请航线目的地国家二类国际航线航权使用效率,包括航权使用率、平均每班座位数、平均每班运输量;

企业运行品质指标:主要评价空运企业的运行品质,包括公司原因飞行事故征候万时率、公司原因航班不正常率、旅客投诉万分率。

指标体系及评定方法见附录二《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