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3. 3. 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中心城市要着眼于完善功能,调整结构、改善环境、提高质量、适度扩大规模,更好地发挥经济、金融、信息、贸易、科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发挥在区域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 优先完善北京、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武汉、广州、重庆、成都、西安等具有跨省区影响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充实提高省域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