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3.

3. 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中心城市要着眼于完善功能,调整结构、改善环境、提高质量、适度扩大规模,更好地发挥经济、金融、信息、贸易、科教和文化中心的作用,发挥在区域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辐射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