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东部地区要适当控制中小城市的数量增加,重点提高现有城市的质量,壮大规模,增强辐射力;中西部地区可在壮大现有城市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数量。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各地区要有选择地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按大中城市进行规划发展,把功能单一、具备条件的中小城市发展成为综合性城市。具有旅游、交通、商贸、工矿等特定优势和文化、资源、产业功能的中小城市,要进一步强化优势,突出特色,提高优势领域的竞争力。
东部地区要适当控制中小城市的数量增加,重点提高现有城市的质量,壮大规模,增强辐射力;中西部地区可在壮大现有城市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数量。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各地区要有选择地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城市按大中城市进行规划发展,把功能单一、具备条件的中小城市发展成为综合性城市。具有旅游、交通、商贸、工矿等特定优势和文化、资源、产业功能的中小城市,要进一步强化优势,突出特色,提高优势领域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