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2001年) 4、
4、 探索多种保障形式,推进农村基本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以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办法,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医疗保障方式,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以农村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西部地区办医条件严重落后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医院和中心乡卫生院建设。坚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在比较发达的地区和乡镇企业,以农民自愿为原则,鼓励参加商业保险,探索多种形式的补充社会保险。要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政策的适用与衔接问题。对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发展农村敬老院,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贯彻扶贫攻坚战略,加大开发式扶贫、科技扶贫力度,保障最低收入农民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