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二章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出资人与受托人职责 第九条 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第十条 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主要义务是: 第十一条 受托人根据财政部门委托,按照产权关系,落实统一规制,管理国有金融资本,享有以下权利: 第十二条 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主要义务是: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