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五章 激励方案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激励方案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拟订激励方案时,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