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林场应设置专门管理部门或人员,使用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林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林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实物台账和资产卡片;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资产变化情况及时登记总账和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大型林业专用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