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2019年) 第三章 评价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 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评价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 考核委员会对评价考核对象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复评。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