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应达到0.6%,三年内达到国际良好水准。

总资产净回报率的计算公式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