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2006年) 第三章 评估与监测指标 第十六条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评估与监测指标 第十六条 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净回报率在财务重组完成次年度应达到0.6%,三年内达到国际良好水准。 总资产净回报率的计算公式为:(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