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是指各级污染源监控中心接收和处理的,经自动监控现场端设备采集的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与污染源相关的其他基本信息。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