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听证中享有以下权利:

知晓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申请听证人员的回避;

陈述主张和理由,提出证据;

进行申辩和质证;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中享有以下权利:

对听证内容发表意见;

进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