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四章 取证 第三十九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取证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有关收集和审查证据的要求,本办法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参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