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分级建立并领导系统和行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负责辖内金融领域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组织联合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国有金融机构可以建立本集团、本单位信访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负责辖内金融领域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组织联合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指导下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国有金融机构可以建立本集团、本单位信访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