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期限包括本数;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除明确为工作日外,本办法所称日指自然日;对交由国家公职人员个人转送的信访事项,以信访工作部门接收登记之日起计算法定时限。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