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前述信访人需要书面告知、答复意见等文书的,应当留存符合规定的接收地址或指定人员代为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