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不同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所提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相同的,认定为关联信访事项。

多人联合向同一机关、单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信访事项的,认定为联名信访事项。

信访人、委托人与联名人、来访代表中至少一人相同的,判定为相同信访人。相同信访人以多种方式、经多种渠道第二次及以上提出,且反映的情况,所提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与此前相同的,认定为重复信访事项。

信访人及其近亲属分别提出的信访事项相同的,联名信访事项存在一名及以上相同代表且提出信访事项相同的,同一信访人委托不同代理人提出信访事项相同的以及同一单位、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关联方分别提出的信访事项相同的,视为重复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