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