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六条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关系,承办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