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二、 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国家检验检疫局令第11号)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二条中的“核准”修改为“指定”。 (二) 在第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申请从事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工作的隔离检疫圃的隔离条件、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管理措施应当符合隔离检疫需要。” (三) 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将第一、二项修改为: 引用法条 进境植物繁殖材料隔离检疫圃管理办法(1999)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