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因组织安排、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科研岗位的,以及其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及时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备案,终止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国家语委科研办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