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向国家语委科研办提出1次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