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如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形的,在项目申请环节的,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项目已获得资助并实施的,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语委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