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受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5年) (二十八)

(二十八)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发布前已受理的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申请按照原有要求办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