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第七条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各申报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年度本地区或本部门申报剧目报文化部艺术司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办公室。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