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2002年) 第六条 2. 改编移植作品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申报剧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鲜明的时代精神; 艺术上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体现本艺术品种的特色与风格; 具有完备的创作生产或加工修改计划; 具有一定实力的创作队伍; 新创剧目和改编移植剧目进入彩排阶段。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