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条 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引用法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