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变更单位以及增加参与者的,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